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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标《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使用条件和试验方法》征求意见:存量车辆或需安装

更新时间:2026-08-10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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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标《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使用条件和试验方法》征求意见:存量车辆或需安装


近日,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牵头起草的强制性国标《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使用条件和试验方法》对外征求意见。标准编制说明书建议废止原有行业标准,因行业标准存在适用范围有限、强制约束力不足等局限,难以满足全国范围内营运车辆安全统一监管需求。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制定营运车辆全景环视系统技术要求国家标准。

该国标发布后,新老车型适配已有相应的流程,新车型根据本标准进行新车型达标公告,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现有存量营运车辆由各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统一安排。


标准对“全景拼接”“驾驶员盲区监测”等关键指标提出了要求,整体构架体现了“驾驶员视野零盲区”的先进辅助驾驶技术理念。此外,标准“不对客货车环视系统分类进行要求”,因此“所有车辆的环视系统本质上没有差别”,避免了标准技术条款的大量重复,提高了标准的可实施性。


多项指标首创

征求意见稿在技术要求上展现了极高的水准,其中多项指标为业界首次提出,体现了中国在商用车主动安全领域的技术引领地位。

首创全景拼接效果量化指标:标准首次对全景图像的拼接缝隙、拼接错位、拼接损失、拼接重影等关键参数进行了量化规定。例如,要求拼接损失不能导致一个身高1米的儿童在图像中消失,确保系统能真实、完整地还原车辆周边环境。


首次规范汽车列车环视方案:针对结构复杂的汽车列车,标准明确了其在全景拼接、视频传输协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解决了行业长期以来的技术空白。

首创多摄像头系统延迟测试方法:为确保图像的实时性,标准规定了系统总延迟不得超过0.35秒,并给出了世界首创的端到端延迟测试方法,保证驾驶员看到的画面与实际情况基本同步。

此外,标准对可视范围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车辆前后最远可视范围不低于3.5米,左右两侧不低于5米,确保能充分覆盖相邻车道。同时,系统必须在车辆倒车、起步、低速行驶及右转等高风险场景下自动激活。

功能升级:从“被动预警”到“主动防碾压”

与现有标准相比,新国标在功能上实现了重大跨越,不仅要求系统能“看得到”,更要能“防得住”。


标准强制要求,当车辆处于起步、倒车或右转工况时,若有行人或非机动车进入盲区,系统必须向驾驶员发出声光预警。更具突破性的是,针对自卸汽车及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高风险车型,标准强制要求其全景环视系统必须具备“主动防碾压功能”。

试验验证科学合理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编制组已联合华为、比亚迪、东风商用车、中国重汽等数十家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在襄阳、重庆等地的专业试验场进行了多轮实车验证。

验证结果表明,国内主流系统供应商的产品在经过优化后,均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参与验证的专家一致认为,标准中的成像指标与主动防碾压功能条款设置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有助于显著降低盲区事故,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条件。